为进一步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员工的学籍管理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员工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304永利成人高等教育(函授)员工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网教院字〔2022〕13号)以及《304永利成人高等教育(网络)员工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网教院字〔2022〕14号)相关文件要求,学院现对学籍即将到期员工发布学籍预警,具体通知如下:
一、相关制度要求
学习年限规定:高起专为二年半至六年;专升本为二年半至六年;高起本为五至八年。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员工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
(二)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三)根据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
(四)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五)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
(六)学校规定的不能完成学业、应予退学的其他情形。
二、预警范围及最长学习年限时间节点

如果员工超过上述最长学习年限仍未完成全部学业,将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员工信息网(学信网)完成学历注册,也无法取得毕业证书。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员工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304永利成人高等教育(函授)员工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网教院字〔2022〕13号)第七条、以及《304永利成人高等教育(网络)员工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网教院字〔2022〕14号)第六条规定:超过上述文件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依规应予退学处理。
三、重要提示
上述年级中尚未毕业的员工,若计划继续完成学业,请及时联系所在教学点,核对学业进度及其他毕业条件的完成情况,并持续关注学院发布的各类通知,保证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全部学业要求。
终身教育学院学历教育中心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