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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42名成人高等教育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

时间:2026/03/05 11:57:59 作者: 点击数: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第一款以及《304永利成人高等教育(函授)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网教院字〔2022〕13号)第六条(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习期限为:高中起点专科二年半至六年;大专起点本科二年半至六年;高中起点本科五至八年),对于截至2026年3月的在籍学生中,超过规定所明确的函授教育学生最长学习年限的42名学生,应作退学处理。现予以网络公示,公示期满后,若仍无学生因应征参军(警察)联系保留学籍事宜,则视为自动放弃学籍,按退学处理。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拟注销学籍的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名单

公示时间:2026年3月5日-4月5日。

联系人:权婷婷 

邮箱:799896422@qq.com 

联系电话:029-88204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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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5日